《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出台
“三统三分”引导企业党员真学实干
泉州是民营经济聚集区,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多、分布广、情况杂,如何增强非公企业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抓紧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印发《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在非公企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学习教育从一开始就“实”起来。
《意见》强调,非公企业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工作安排上要做到“三统三分”:
总体部署要统一,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分布、行业特点、党建基础等情况,做到“一企一方案”。
工作标准要统一,注重分层区别。针对企业业主党员、高级管理层党员、一般技术管理层党员、一线员工党员等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在学习安排、教育效果、考评标准等方面提出不同要求。
保持政治本色要统一,注重分岗要求。对照《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和中央提出“四讲四有”新时期合格党员标准,教育引导企业党员坚持行为标准、保持政治本色,并根据每名党员的岗位职位,提出发挥党员作用的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指导引导企业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
《意见》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隐形”党员等情况,抓好参学单位的整合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不遗漏。在学习时间上,要紧贴企业实际,采取“业余、小型、短时、多次”的方式,因岗制宜、因企制宜,灵活安排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名企业党员累计的学习时间不少于6天。在学习形式上,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分区域、小型化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借助党员e家平台、远程教育平台、手机APP终端等信息化渠道,组织企业党员认真研读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规定的学习资料。
《意见》指出,非公企业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承诺、践诺、评诺“三个到位”。在学习教育一开始,每名企业党员应通过在工作期间佩戴党徽等形式,亮明党员身份,同时对照岗位职责作出承诺,明确承诺完成的时限、目标,并由所在支部审查,张贴公开公示。在学习教育中期,要重点查摆个人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做好整改践诺。在学习教育中后期,要组织开展“我心中的合格党员”专题讨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党支部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亮岗践诺表现,确定评议等次,给予奖惩。(记者吴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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