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582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今年3月,我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共出动检查人员23822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5205家次,排查隐患22943条,下达整改通知书7943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20652条、整改率90.0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82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342家,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16本,进一步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条件。
加强组织领导 提升工作保障
我市根据各有关部门的“三定”职责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对3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其他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同时,要求公安、工商、质监、环保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市安办组织5个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小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并随机抽查2个乡镇(街道)、2个县级部门及5家以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结果将纳入“智慧安监”监管信息平台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形成闭环。
强化宣传发动 营造工作氛围
市安监局通过“泉州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定期推送工作动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提高广大居民、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德化县也分别开通了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还开展现场宣传,多形式地向企业、市民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市民安全生产意识。
创新监管举措 确保工作实效
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将所监管的行业进行分门别类,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比如市安监局组织典型企业代表、专家和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了一般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小型露天采石场、职业卫生、应急管理执法等20种专项检查标准,并汇编制成《泉州市安全生产检查手册》,分发给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安监部门和企业使用。
市安委会充分利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督促各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业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要及时通过“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录入上报,按期整改。确保形成闭环,对不按要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企业给予“红灯警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806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企业通过平台上报隐患12760条,已督促完成整改12700条,整改率99.53%。(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王文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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