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来了!泉州外贸综合服务又添新平台!
泉州经济网讯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泉州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泉州石狮服装城(以下简称“服装城”)将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它能为泉州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利好呢?下面为您逐一解读。
一、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它必须包含四项基本要素:
1.特定区域
泉州石狮服装城经国家七部委批准(商贸函〔2018〕631号)可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具体范围由石狮市政府依法依规按程序审定后公布。目前初步规划范围是:东起石龙路、南至同兴路、西至南洋路、北至南环路的四至范围内。
2.特定主体
根据国家七部委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文件精神,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企业注册地应在石狮行政区域范围内,并申请“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经市商务部门“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审核后,取得市场采购贸易资格,在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确认后即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
3.特定商品
经认定的商品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4.特定通关地
允许企业选择指定口岸作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口岸,办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通关手续。
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的基本环节有哪些?
有六项基本环节
1.备案环节
包括市场经营户备案、外贸代理商备案和采购商备案。
2.交易环节
市场交易达成后,由外贸代理商或市场经营户登录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录入商品的交易信息、采购商身份信息、交易原始单据等。
3.组货环节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装箱后运抵组货拼货场所,完成组货拼箱,填报装箱清单。
4.通关环节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办理商品出口通关手续。
5.结算环节
外贸代理商或市场经营户在办理完成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手续后,应及时通过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结汇。
6.免税申报环节
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
三、我市发展市场采购贸易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服装城区域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商户比例达到60%以上,外贸出口额占市场交易额达到80%,对泉州市一般贸易出口带动率提高20~30个百分点。在市场所在地引入外贸公司、货运代理、报关行等外贸服务机构超100家,外贸服务平台载体建设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实现纺织服装全产业链、价值链的同步提升。
四、有哪些实实在在的配套优惠政策?
(一)经营主体准入政策
1.各类外贸经营主体经向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后,均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2.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从事经营活动。
3.允许港澳台居民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经商务部门备案后,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
4.鼓励采购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商品采购。
(二)海关监管政策
1.在泉州石狮服装城备案的企业在指定口岸出口的商品适用“市场采购”(代码1039)海关监管方式。
2.海关对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申报出口的商品实施联网监管,不签发外汇核销证明联。
3.海关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和信用管理,对出口商品符合有关要求的实行简化归类申报,在“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前提下,优化监管,先行先试,实施便利通关措施。
4.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5.创新市场采购检验检疫监管,根据经营主体的诚信程度、质量保证能力和商品风险等级等情况分类监管,实施相应的便利化通关措施。
6.按照“互联网+海关”理念,通过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远程无纸化的企业备案、商品备案、电子清单申报、电子审单、自动布控、溯源管理等功能。
7.探索检管分离机制,加强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管理,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
8.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办理原产地证书,利用进口国关税优惠政策,提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9.与本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动,发挥质量技术、标准优势,帮扶市场采购生产企业对接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国际竞争优势。
(三)质量监督政策
定期对市场集聚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四)税收管理政策
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五)外汇监管政策
1.外贸代理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既可以由外贸代理商收结汇,也可以由其代理出口的个体工商户收结汇。允许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结汇手续。银行可通过平台查询供货商户的交易和报关信息,为其办理收结汇业务。允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2.完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加强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主体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
3.鼓励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和节省汇兑成本。
4.规范市场采购贸易支付手段,使用现金结算的,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五、下阶段工作重点放在哪?
(一)强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1.建立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制度。建立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贸易流程管理服务体系、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国际贸易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体系等配套管理制度,制定通关、检验检疫、税收、外汇等操作办法。
2.建立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石狮市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成立平台客服呼叫中心,建成服务各相关贸易主体的咨询团队。
3.建设市场采购通关监管场所。在中锡石湖国际物流中心建成67亩市场采购监管场所,确定市场采购监管点及物流仓库运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外贸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在服装城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服务中心,集合政府行政服务、外贸中介服务、商品展示导购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功能。
2.构建适合市场采购需求的物流体系。重点开发场地集装箱拼箱业务。通过货物集拼或自拼方式集中存储,然后在本地完成报关、查验、装箱和转关手续,从而建立成熟的现代场站物流服务体系。
3.建立国际贸易资源库。建设外贸重点出口商户库,培育和扶持外贸重点出口商户。成立和高校院所、教育机构、专业咨询团队长期合作的服务机制,培育一批市场营销、翻译、国际贸易、报关代理等外贸专业人才。
4.深化公共服务集成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贸易统计、会展服务、检验检测、物流货运、购物旅游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
(三)强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
1.加强宣传推广,探索市场化招商。引导支持商户境内外参展,加大在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境内外知名线上平台运营投入,在广州、义乌等出口重点区域设立推广机构,开通外商采购直通渠道。常态化举办跨国贸易采购对接会,将海外买家“引进来”。强化对外贸代理公司的招商力度。
2.加快海外拓展,积极扩大国际市场。启动服装城海外拓展计划,将服装城的品牌推向“一带一路”市场。加大力度支持“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品牌博览会”“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等特色会展和跨境贸易对接活动。
3.培育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探索现代流通新方式。打造基于市场的跨境电商采购生态圈。通过自建、共建等模式在海外重点区域或国家建设海外仓,以海外仓推动市场采购量的释放和贸易服务前置。
4.加大品牌培育引进力度。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区域内本土企业争创驰名商标,鼓励出口企业和商户开展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通过引进国际品牌运营中心、供应链中心等带动区域和市场配套升级、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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