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启动专项行动 防控湖库藻类确保水源安全
每年3月份后,随着气温全面回升,重点湖库将进入藻类生长的活跃期和敏感期。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重点湖库藻类防控工作,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泉州市近日启动湖库藻类防控专项行动,确保水环境及饮用水源安全。
根据行动方案,各地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内源修复、外源治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水华风险防控工作,彭村、龙门滩、山美、惠女、菱溪、陈田和泗洲等重点水库力争不发生中度及以上藻类水华事件,氮、磷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内源修复方面,各相关水库管理单位将认真落实相应库内水生态修复方案,进一步规范监督渔业养殖承包,严禁投放人工饵料,借鉴山美水库经验,构建合理水生生物种群,推进“净水渔业”模式。科学制定水库的增殖放流和捕捞计划,培育浮游动物,优化鲢鳙比例,平衡水生生态,通过“以渔控藻”实现以渔护水、以渔养水、以渔净水。同时,因地构建库区人工湿地圈,适当采取生态水位调节、生态调水、水生植物恢复等水生态调控措施,提升湖库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外源治理方面,立足削减入库污染总量,各县(市、区)应聚焦氮磷污染减排,在持续做好点源污染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动落实各相关水库汇水区水质提升方案。
围绕城镇生活污水,督促以入河排水口排查整治为抓手,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和进水BOD(生化需氧量)浓度“双提升”的提质增效目标。加快提升治理农村生活污水,2024年年底前完成彭村、龙门滩、山美、惠女水库一重山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围绕工矿企业污染,全面推进管网覆盖区域工矿企业生产废水纳管二次处理,取缔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河排污口。2024年年底前,水库汇水区内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善乡镇镇区污水管网,至2025年乡镇镇区污水集中收集率应达到70%以上,重点镇应达到75%以上。
围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全面取缔一、二级保护区(或禁养区)内畜禽(水产)养殖行为并防止回潮,汇水范围内要严控新增养殖行为;现有养殖场(户)应当配套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及足够的消纳地、消纳管网、取水阀门等,确保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围绕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全面取缔一级保护区农业种植(含果林等经济林作物)行为;一级保护区以外要推广绿色农业,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研究并因地制宜试点开展入库流域人工湿地和河湖缓冲带建设,加快库区周边速生林改造。
我市将强化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已建水质自动站预警作用,结合河湖长制及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制定藻类水华巡查台账,重点湖库(河段)至少每旬开展一次现场巡查,饮用水水源地落实“321”巡查制度(市级水源地一旬一次,县级水源地半月一次,乡镇级水源地一月一次)。在此基础上,各地应完善本地区水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初期水华,全力防控外源输入、保障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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