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泉州获省级补助资金1100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9240万元,支持各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其中,泉州获得补助资金1100万元。
根据相关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对象的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为每村50万元,其中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已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村30万元,此次下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村20万元。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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