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方案深化推进“点题整治” 小区公共收益须专户专账管理
核 心 提 示
聚焦小区公共收益资金去向不清等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部门再出重拳。近日,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出台《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全力实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培育100个以上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等目标。
重点整治四项内容
此次重点整治四项内容:一是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形式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
三是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问题;提供账目资料不明晰、不齐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有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四是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重点整治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业委会监督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省住建厅督导
推动落实落细
根据《工作方案》,即日起至10月底,整治工作将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交叉督导、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物业服务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将自查结果,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并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省住建厅开展督导,推动各地落实落细整治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进行专户专账管理。同时,推动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引导业委会尽职履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充分发挥对小区公共收益的自治监管作用。
要求各地将物业公共收益整治情况列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各级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等问题,从严从速进行处罚。通报查处侵害业主利益的典型案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失信行为的共享和推送,并将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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