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互动 缓解企业用工短缺
近日,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的通知》,从加大企业职工社保补助力度、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提高引进劳动力奖励幅度等多方面提升泉州市用工环境。
从今年起,泉州市对年度获得“泉州市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先进企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同时,对于小微企业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且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的,也给予一次性奖励——微型企业奖励5000元,小型企业奖励10000元。
每引进一名劳动力
最高补400元
我市还提高了对引进劳动力的奖励幅度。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满1个月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企业老员工个人,每引进一人就给予200元的奖励;对引进劳动力已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的,则每引进一人给予400元的奖励。
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山海劳务协作,对通过山海劳务协作一次性组织20人以上到我市企业就业满1个月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每引进一人400元的奖励。
开展劳务招聘活动也有补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次活动带领5家以上(含5家)本市企业赴省外、省内其他地区招工的,可得到省外10000元、省内5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尪筱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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