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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将再建95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3-07-07

 

 

每个城市的应急避难场所都有明显的指示牌

场所建设以学校为首选

场所内有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备、标志牌、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应急排污系统、应急棚宿区设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通道等

(记者 林铭珊)日前,泉州市出台《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明确泉州市将在2013-2015年间,建设95处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对这些场所的标准、选址要求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要求。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地震局了解到了这一方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分三年完成 覆盖所有县域

该方案指出,2013年—2015年泉州市应在原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再建95处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三年完成,每年完成不少于1/3建设任务。具体安排为:晋江、石狮各10处,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各8处,安溪、德化、永春各7处,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各3处。

据了解,由于学校的各类设施齐全,此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学校作为首选。目前,泉州市正在进行第一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选址的现场勘察工作,现已完成10多个学校的勘察。第一批选点工作将在7月底前完成。

每处场所至少可容纳1200人

方案要求,所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有效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可安置灾民不少于1200人,建设标准不低于Ⅲ类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按照国标,每个避难场所内均设有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备、标志牌、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应急排污系统、应急棚宿区设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通道等。

按照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可考虑按人口分布和经济能力,在每个乡镇建设不少于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属地政府网站 可查基本信息

方案要求,各地要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料存档并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内容包括名称、详细地址、场址选择、面积、可容纳人员及平面示意图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信息将在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便于民众查阅。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还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启动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检验应急避难场所的实际承载能力。据了解,泉州市所有中小学校每年都会进行1—2次地震应急演练,比如今年的“5·12防灾减灾日”期间,永春、德化分别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了一次演练。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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