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2014年明显下降 环境风险犹存
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崔静、刘陆)记者19日从环保部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我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已完成72.4%,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0.8%,但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环保部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全国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总体来看,2014年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重点企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
根据2014年考核结果,天津、浙江等2个省市为优秀;上海、江苏、辽宁、山东、青海、河南、江西、广东、福建、安徽、新疆、河北、四川等13个省区市为良好;湖南、贵州、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宁夏、云南、吉林、重庆、广西、湖北、甘肃、山西等13个省区市为合格。北京、海南、西藏3个省区市因治理任务轻,按照要求自行组织本地区开展自查,不参加全国考核评分。
环保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2014年规划实施取得积极进展,但近30年涉重金属产业的快速扩张造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水平,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与2007年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河北、内蒙古、福建、四川、陕西、新疆等省区市控制新增排放压力大。
据悉,环保部已对规划实施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和预警,并将2014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30个地市专项资金约28亿元,其中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过快的烟台市、郴州市、娄底市、岳阳市、凉山州,适当扣减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5年是规划收官之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进度滞后省份加快规划实施。2016年环保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到期未完成规划目标的地区进行环评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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