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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十二条新政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5-12-12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有利于促就业、增收入,有利于促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协同发展,有利于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昨日正式向全省下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

建农村互联网创业园最高奖励20万元

新政规定,我省将重点扶持返乡人员创建农机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合作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扶持150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各级财政每年重点培育50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其中省级100家以上,每个设区市30家以上。

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为返乡农村电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从业人员达1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上网卖福建农产品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返乡人员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民俗文化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创意产业、养生养老,推进农业由单一生产向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康体健身等多功能拓展,加快一、二、三产融合。

省级财政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创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60万元、40万元。鼓励返乡人员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返乡创业人员购买村庄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开发等项目成果。

支持返乡人员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利用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等计划项目,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级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来 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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