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时政要闻»正文

福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8-02

三、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9.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政府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鼓励企业普遍设立研发准备金,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投入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建立政府企业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扩大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建立健全技术储备制度。

10.培育壮大引领发展的创新企业群。落实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把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列入考核市、县(区)创新发展的重要指标,积极探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便利化措施。实施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和种子资金、天使基金等投融资支持等方式,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主动对接国家“创新百强”工程,积极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

11.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创新核心作用,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集群式研发。符合条件的,可以登记为企业法人,支持其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全球布局创新网络,支持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或并购研发中心、兼并重组境外优势科技型企业、整合境外技术和品牌,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同时,要鼓励军地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双向开放服务,引导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提升军民协同创新能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四、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提升高校院所技术供给能力

12.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中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在重点领域组织重点团队开展“非共识”创新项目研究。加强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培育一批高水平重点实验室。研究出台扶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政策措施。支持高等学校建设“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制定和完善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鼓励设立科学基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合力。

13.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评价考核制度。积极推进高等学校评价考核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引导高校推行创新改革,加强教学、科研、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公益类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制度,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科研创新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以创新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拨款制度。

14.赋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坚持按科研规律办事,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必要自主权。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要向基层院系和研发团队放权,赋予领衔科技专家和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人财物支配权。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在有条件的单位对院(所)长实行聘任制。

15.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和投资机构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各级财政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初期建设、研发投入、仪器购置及创新团队引进等方面的奖补力度。

五、优化区域创新发展布局,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16.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以福州、厦门2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区位和生态优势,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高端产业发展,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智慧谷”和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创新”联动优势和叠加效应,制定出台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建立福厦泉三市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在海峡两岸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人才团队引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引导带动全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17.推动科技园区创新发展。实施高新区创新提升计划,加快建立以科技创新、节能环保、节约集约用地等为导向的创新发展评价体系,促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金融资本向园区集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兴产业策源地。优化高新区的管理运行机制,赋予高新区更多的独立管理权限,鼓励高新区在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营以及现代化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各级政府应当在产业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配套、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高新区创新创业企业用地。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水平,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催生一批高科技新业态。

18.加快建设高水平重大科研机构。完善省部、省院共建工作机制,主动对接高端创新资源,争取国家在闽布局建设一批大项目、大平台,带动一批“国字号”研发机构落地。加快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龙岩紫荆创新研究院、中船重工厦门材料研究院、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海上风电科技创新平台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海峡分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漳州试验中心等重大研发机构建设,争取国家部委在闽布局“加速器驱动乏燃料再生利用”实验设施项目,提升区域创新竞争力。

19.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围绕落实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战略部署,支持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优势领域建设面向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基地,开展参股并购、联合研发等国际合作。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需求,组织项目对接和科技援外培训,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和技术转移转化。完善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和科技创新合作机制,鼓励台湾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来闽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加快推进两岸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两岸清华福州产业基金导向作用,解决闽台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利用闽港、闽澳合作平台,拓展与葡语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加强与国内创新发达地区合作。建立闽疆科技战略合作联盟,密切与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协作关系。

六、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20.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研究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全面下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省级事业单位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提高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支持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按照规定以及本人在研发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贡献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允许国有企业按规定以协议方式转让技术类无形资产。采用许可使用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试行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作为企业上缴利润抵扣项。试行奖励支出和学科带头人、核心研发人员薪酬在企业预算中予以单列。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探索实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激励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重要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股权和期权激励试点。

21.构建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体系。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快建设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拓展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虚拟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建立覆盖全省、服务企业的技术转移网络。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建设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积极构建面向中小微创新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主要用于补助创业者和中小微创新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

22.探索创新创业孵化新机制。采取财政奖补、创业投资等方式,积极推动“孵化+创投”、“创业导师+持股孵化”、“创业培训+天使投资”等孵化服务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营。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鼓励和推广创业咖啡、创新工场、虚拟孵化器、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降低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建立健全创业导师制度,根据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资助和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纳入省级高层次创业人才管理序列。

来 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959379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