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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8-02

七、重点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培育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23.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围绕我省发展的战略需求,建立产业对人才需求的预测调整机制,完善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评价机制,优化产业人才结构,创新产业人才培养方法和模式。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加强科教融合、院校企联合等模式,努力培养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投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向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择优资助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吸引国内外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24.实行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完善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来闽工作的激励机制,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精准引才模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带领团队来闽创新创业。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引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放宽并逐步取消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拓宽引进海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绿色通道”,在出入境和居留、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快捷高效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海内外人力资源机构,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快人才特区建设,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和互联网经济企业试行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机制。建立引资与引智同步推进机制,推广以招商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发挥科协组织系统优势,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全国性科技社团的联系,深入开展“院士专家八闽行”,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25.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科技人才自由流动。支持省属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新创业,并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待遇。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一定比例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任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科研机构可聘任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担任研究生导师。试点将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和科研人员晋升工程类职称的重要条件。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放宽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政策。

26.构建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改革科技人才评价中存在的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倾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重视国内外同行评价;应用开发注重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注重市场和用户评价。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完善科学技术奖励评价机制,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

八、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功能,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动力

27.壮大创新创业投资规模。沿着创新链部署资本链,设立省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引导母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公开化方式募集创投管理机构设立各类子基金。通过制定出台财政奖补、分红让利等扶持政策,引导省外创投管理人才、创投管理基金在我省落户。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再设立一批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对列入国家计划的,省级引导基金同比例配套出资参股。支持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创新企业股权投资。引导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引入竞争机制发展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福建省高新技术交易所依法开展非公开股权转让交易和申报国家股权众筹试点。

28.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建立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作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研究制定上市路线图,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筹集发展资金,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对创新创业项目实施产业整合、优化布局。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投资于创新创业项目。积极争取开展项目收益债试点,鼓励承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企业通过项目收益债融资,支持企业探索发行固定收益产品和资产证券化。

29.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研究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政策措施,鼓励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共同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培育一批科技支行或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实行专门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政策,加大对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科技创投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一般性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施差别化的财政补助。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给予低担保费率待遇。鼓励在闽保险公司积极推出符合科技创新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

九、构建现代创新治理体系,营造优良创新创业生态

30.推进创新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应由市场作主的事项,政府做到少管、不管,深化商事制度、“多规合一”等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根据新兴产业特点,完善企业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现有行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改进对与互联网融合的金融、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企业的监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31.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完善财政科技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手段支持技术创新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代持政府股权投资形成的阶段性股权,并可按照协议约定退出。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继续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进一步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权。大幅提高财政科研项目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探索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建立健全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监管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2.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贯彻实施《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点科技支出需求。市、县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要达到法定要求。激励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全面落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并逐年增加。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模式,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绩效,加快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确保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R&D)年均增长15%以上。加强科技投入统计工作,切实把科技统计数据作为技术创新活动分析和决策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

33.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省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合作,完善社会化专利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能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云平台,增强大数据运用和服务能力。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为企业技术研发、专利风险规避提供服务。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全面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落实。支持相关行业部门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培育和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推动质量强省和福建品牌建设,加快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

34.强化财税政策引导。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统一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激励创新政策,做到能扣则扣、应减尽减,最大限度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采用首购、订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通过对生产企业进行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研究开发首台(套)产品。抓好国家推行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鼓励用户购买和使用首台(套)产品。

十、加强创新发展组织领导,营造激励创新良好氛围

35.完善组织领导与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强化党政一把手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机制,按照“第一动力”、“第一生产力”和“第一资源”的要求来谋划工作格局、摆布工作内容,确定工作优先序。充分发挥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会商沟通机制,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各设区市建立相应的创新驱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沟通衔接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考核体系,把科技进步贡献率、投入产出率和科技创新能力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市、县(区)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和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创新驱动报告制度。健全和完善县级科技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36.优化创新创业社会环境。统筹推进地方科技立法,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强科技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司法保障力度,依法维护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发挥好科技界、社科界、智库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打造鼓岭科学会议新型高端智库,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学决策机制。出台政策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抓好精准扶贫科技示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创新教育。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科技创新的两翼,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发挥科协服务科技创新的独特作用,组织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杰出科技人物以及创新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加强科学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制定科研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科研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本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大举措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来 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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