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与自然资源部厦门海洋中心签订共建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海洋自然资源新模式,16日下午,泉港区与自然资源部厦门海洋中心举行共建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支撑体系协议签约仪式,进一步推动泉港区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司长王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局长黄海波、副市长苏耿聪、区委书记杨昌文等共同见证签约仪式。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剑锋主持签约仪式,副区长柯永进代表我区进行签约。
杨昌文首先代表泉港区委、区政府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泉港发展的自然资源部以及东海局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作为一座港口新城,泉港始终坚持向海发展、向海图强,特别是近几年大力践行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战略,全区临港产业全面起势、港口建设全面提速、港城形象全面改善。此次泉港区与厦门海洋中心签订共建协议,将极大地提升泉港在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等方面的能力,助力推动泉港海洋事业再上新台阶。泉港区也将与厦门海洋中心携手共进、彼此赋能,全力以赴推动支撑体系早出成果、结好硕果。
市政府副市长苏耿聪在致辞中指出,此次共建协议的签订,是泉州市加强海洋生态领域管理的一次探索,有助于提高海洋自然资源现代化综合治理能力,防控地方用海政策风险,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环境总体改善,为今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泉港区要加强同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的沟通衔接,认真履约尽责,在实践中总结好“部地共建协作”模式的新经验,结合部里政策和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将海洋资源保护好、利用好,树立海洋自然资源管理的典范。
黄海波表示,泉港区政府携手厦门海洋中心将重点围绕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生态保护修复及海洋防灾减灾预警等海洋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合作。厦门海洋中心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推动共建协议内容的落实,早日让其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东海区乃至全国自然资源管理应用新典范,促进泉港区海洋综合管理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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