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很受伤” 泉州燃气公司发布两起野蛮施工案例
燃气管道被挖破,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连夜抢修。
天然气管网是城市能源供应的“动脉”,保障着城市的正常运转,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现象时有发生,轻则影响区域居民用气,重则引起爆炸事故危及周边群众人身安全,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近日,泉州燃气公司发布两起野蛮施工案例,提醒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时,一定要规范操作、增强意识,尽到燃气管网安全保护义务。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共同监督,发现此类野蛮施工苗头,及时向燃气相关部门反映。
案例一 擅自打桩挖破管道
建设单位被罚6万元
今年8月12日,福建某建设公司明知鲤城区站前大道施工点有地下燃气管道,却未通知燃气企业派员现场确认点位和监护,擅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打桩作业,导致站前大道中压穿越天然气管道损坏,燃气泄漏。泉州燃气公司接报后立即对受损管道进行断管封堵停气,启用新延路环网供气的应急措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火灾等次生灾害。
该施工单位虽制定了燃气管道保护方案,但没有严格执行,未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盲目作业、野蛮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决定立案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地基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处以罚款6万元;责令该公司暂停施工作业,配合燃气公司修复受损燃气管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并全市通报;对福建省某建设集团(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教育并全市通报。
开挖有燃气警示标志的道路,要及时联系燃气公司。
案例二 未沟通审批挖破管道
导致13个小区停气
今年9月10日晚上,泉州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丰泽区津坂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既未通知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到场监护,又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使用挖掘机进行机械开挖,导致中压燃气管道破损漏气,造成周边13个小区、10家工商户停气约3个小时,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
经过调查,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项目的前置筹备、审查未通知燃气公司参与,燃气公司巡线员已做好交底前提下,施工单位仍未告知开挖作业。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员在清楚施工区域内有燃气管道且现场有燃气安全警示的情况下,未主动联系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到场监护,直接使用机械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开挖施工。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为此,丰泽区城管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处5万元罚款。
施工须知 开挖作业 提前联系燃气公司
随着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建设力度也在逐步加大,各类施工项目也在高速推进。然而,一些施工单位因缺乏燃气管道保护意识,野蛮施工导致燃气管道遭到破坏的案例时有发生,管道燃气泄漏给居民生命财产和安全供气带来巨大威胁。
我市燃气管道遭受损坏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第三方野蛮施工,那么,在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如何避免事故发生呢?
泉州市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作业前向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告知、申请、审核,获得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禁止野蛮施工,防止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施工单位在进行开挖、顶管作业等工程施工时,务必在开工前与燃气经营企业取得联系,确认现场交底施工事宜及管线位置。建设方、施工方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管道施工保护协议》,根据管网分布信息,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制定相关保护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要及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开工时间、工期安排,燃气经营企业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监护人员不在场就不动土,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动土作业前要提前通知燃气经营企业现场监护人员到施工现场,且要采用人工开挖,杜绝野蛮施工。
此外,小区用户(业主)进行开挖作业时,要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或小区物业,了解、明确地下燃气管道情况。如果物业人员遇到小区内施工单位或其他业主进行开挖作业,应及时制止并电话告知燃气公司,询问并要求作业人员联系燃气公司咨询地下燃气管道情况。
法律责任 破坏管道危及公共安全 将被处以刑罚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野蛮施工导致燃气管道被挖破,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燃气设施遭到破坏后如不及时抢修,遇到明火或火花就极易引起爆炸、火灾等事故,严重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预防举措 人防+技防 织牢管网安全守护网
据悉,目前燃气公司管道总里程已经超过3000公里,如此庞大的燃气管道,保护难度可想而知。除了要求施工方及业主做好文明规范施工,燃气公司也积极探索创新燃气管道安全保护举措,采用“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织牢管网安全守护网,切实保障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常巡查工作中,燃气公司中压管网每35公里配备一名巡线员,确保管网巡视全覆盖。针对大型第三方施工项目,安排专人全天监护。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统计当天和隔天施工动态和计划,根据施工监护需要,及时增派监护人员。
同时,将数智化技术应用到燃气工程施工当中,除了做好示险提醒,还可通过球机、慧眼、智能安全帽等物联设备的应用,在数智化平台上实时直播施工现场实况。示险工程师可结合AI辅助智能识别,远程对危险作业施工、第三方施工进行监管,保证危险作业手续合规性,如果识别到危险作业手续异常,可呼叫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完成所有合规手续上传后方可继续作业。同时,能够对作业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防爆风机布置双检测,督促落实现场监管等安全措施,为人员作业环境安全把好关、上好锁。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