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出致广大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日前,泉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市经济普查对象,发出一封公开信,希望我市各类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助力摸清经济“家底”,服务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即普查采用的数据截止日期时点),全市将于2024年1—4月,开展经济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工作。经济普查的登记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中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实行在地登记原则(建筑业实行注册地登记),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单位划分普查区,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佩戴相关证件,对在所辖区域内的登记对象进行“地毯式”入户登记。
市经普办在公开信中表示,希望全市法人及产业活动和个体经营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切实履行法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及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资料。同时,欢迎广大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进行监督,市经普办监督电话:28385580。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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