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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24-01-01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人居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拟对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东至经十五路、泉州师院第二附属小学,西至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红线东侧,南至十二宴(二期)、港湾街,北至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花园南侧(具体详见附件)。

二、征收主体: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征收范围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征收范围图.pdf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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