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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曝光两起机械企业违法案例 涉及重大事故隐患 被区政府挂牌督办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24-09-05

近日,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曝光2起机械企业违法案例。两起案例都涉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均被丰泽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希望有关企业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风险。

未持证从事焊工作业

员工被罚15000元

2024年7月17日下午,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建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1.员工姜某某未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工作业;2.全厂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无漏电保护、机台设备无接地保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处罚情况: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给予姜某某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5000元;给予福建某机械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5000元。

未能提供安全生产协议台账

公司被罚25000元

2024年7月29日上午,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给泉州某五金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检查,经查: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定期安全检查的台账。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情况: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规定,对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25000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某某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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