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创产业将迎来发展新契机
晋江文创产业将迎来发展新契机!记者日前获悉,为加快推动晋江市文化创意和创新孵化型产业园区发展,充分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促进晋江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近期,《晋江市加快文化创意和创新孵化型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意见》根据晋江文化创意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明确了扶持的行业类别,并从租房、财税、融资、人才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本报今日起将对此进行系列解读。
政策更具综合性
记者从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去年5月份,晋江市“三创办”、洪山文化办和五店市建设办就分别牵头启动了关于扶持各自园区发展专项政策的编制工作。此后近半年的时间里,各个园区都做了大量调研、论证工作,反复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建议,至去年10月下旬,三个园区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政策体系结构,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在晋江市政府的安排下,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三创办”、洪山文化办、五店市建设办等相关人员,对三个园区所编制的文件进行梳理整合,并再一轮征求各方意见,在充分尊重三个园区政策意图的基础上,《意见》最终出台。
“为了使这份政策更具有效性,制定的过程中,我们在立足三个园区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充分调研了晋江在工业创意设计、商贸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实际发展情况,同时参考了福建省、泉州市有关扶持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还借鉴了厦门、江浙、广东等地在这方面的成功做法。”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期充足的调研和论证,使得《意见》更具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有助园区招商
记者了解到,《意见》适用于经晋江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文化创意和创新孵化型产业园区,适用范围指在园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财务独立核算、缴纳税收的创意设计类、文化艺术类、科研孵化类和高端生产性服务类产业的行业企业、机构、个体工商户,以及与园区发展相关联的本市企业。《意见》扶持行业主要包括创意设计、文化艺术、科研孵化、高端生产性服务等业态。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在创意设计、文化艺术、科研孵化等战略性领域,突破了本市现行普惠政策中关于“企业享受各类奖励资金总额以该企业当年纳税本级财政留成额度为上限”的政策原则,从租房、税费、项目、融资、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力促新兴领域强势发育。
“以前招商的时候,就有企业问我们,入驻园区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现在好了,《意见》一出台,更有利于我们招商工作的开展。”三创园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好比“花草”,园区给它们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扶持政策犹如“阳光雨露”,能帮助“花草”更好更快地成长。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明确加快文化创意和创新孵化型产业园区发展鼓励扶持政策的申报范围和申报办法,规范政策申报管理,增强政策导向效应,根据《意见》的文件精神,《晋江市加快文化创意和创新孵化型产业园区发展鼓励扶持政策申报兑现暂行规定》也已相应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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