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粮入闽”粮食企业将获得奖励
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和引粮入闽骨干的企业只能申请一种奖励资金。”泉州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作为粮食销区里的“缺粮大户”,通过财政奖励,鼓励从粮食主产区调入粮食,对于稳定本地的粮食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对在政策执行期间内按规定运回稻谷并在省内销售的企业,按其运抵的稻谷数量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全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引粮入闽骨干企业,则综合考虑运抵稻谷数量、增加量、奖励资金规模等因素,由各设区市推荐上报1—2家企业,再由省粮食局择优确定,并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通过财政奖励与补贴的杠杆作用,企业更有动力参与源头的基地建设和稻米生产,并最终建立自己的产业链优势”,金穗米业董事长林健全告诉记者,这两年来金穗米业仅在安徽省的自建基地就远远超过5000亩。据其介绍,粮食行业是承载着社会公共利益的微利行业,财政资金的奖励,可以稀释稻米市场波动及用工成本增加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激励企业引粮入泉、保障百姓“米袋子”供应的积极性。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尪筱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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